说句直接到家的话 人都活不下去了 还需要马做什么?? 难不成 人都饿死了 马还活着 吃人肉吗?? |
看着闹心。 |
差!请不要发这样的照片! |
吃马,和吃牛羊没区别。也是天经地义的。 其实,我们吃的大部分驴肉火烧都是马肉的。 |
尽管看上去有点于心不忍,且画面也过于血腥,然,杀马充饥。。。乃天经地义。 只有在保障人类的生存(活命)之下,方可再谈文明,再聊动物保护。。。。。。 |
我们这些营养过剩的人不管什么原因,不应该指责他们。指责他们前先看看骨瘦如柴孩子。 |
确实有心跳加速 |
本帖最后由 汉室宗亲 于 2012-7-15 15:48 编辑 首先,楼主发的是“巴勒斯坦”,就是和以色列对着干那个。不是巴基斯坦。 其次,伊斯兰教的饮食禁忌,不能一概而论。生死关头是可以从权的。比较人性化。 另外,许多民族也要根据本民族情况,不能死板照搬。比如,马肉,本来属于奇蹄类,不让吃。但是,许多伊斯兰教民族是马背民族,自古以来就要吃马肉,也只好继续吃了。 经云:“众人啊!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2:168)大体上说,植物中的五谷菜蔬瓜果,动物中的牛羊驼兔,鱼鸭鸡鹅皆属清洁合宜的食物。具体地说,凡是吃谷类的飞禽、反刍的牲畜,其本性善良的都可以吃。飞禽中喙如鸡咀的吃谷类可食,鹰咀的吃肉类不可食;牲畜中长分蹄的反刍类可食,长爪吃肉类的不可食。 《古兰经》规定海中一切水产品都是可食的,但由于教法学家对经文理解不同,主张不一,执行中各有差异:哈乃斐学派主张除鱼类外,其他水产动物均不可食;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伊本·阿巴斯等主张除蛙类外,一切水产动物均可食;马立克、沙斐仪学派则主张一切水产动物无例外地均可食。中国穆斯林遵哈乃斐学派主张。 非生物食品,除污秽的、污染的、伤人的、醉人的,以及牵连到人为的责任(偷、抢)等以外的都可食用。 经云:“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牴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们吃在神石上宰杀的……凡为饥荒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5:3) 动物的自死,或为疾病,或为衰老。倘为疾病而死,食之有令人中毒之危险。因衰老而死亡的动物,其肉不仅因自然衰老而失去营养价值,且有可能含有病菌和有毒物质。血液是由少量有益于身体和大量有害于身体的物质组成的,食之弊大于利,故不可食。特别是患有“菌血症”、“毒血症”之疫而死的动物的血液,若处置不当,有传染疾病之潜在危险。禁食猪肉,除《古兰经》铭文规定这一先决条件之外,该习俗在西亚曾是普遍流行的禁忌,其渊源古老已不可考。但在笔者所接触到的关于穆斯林禁食猪肉的论述中,伊布拉欣·马天英著《为什么穆斯林不吃猪肉?》(伊斯兰丛书第8册)和杨文炯《关于犹太、伊斯兰民族禁食猪肉习俗新探》(载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是比较透彻和具有说服力的文章,奉劝读者不妨一读,增进认识。其他如勒、捶、跌、牴等窒息死的和野兽咬死的“腐肉”,均属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没有放血的肉类,均不可食。因之屠宰可食禽畜,一般必须宰断气管、食管及颈部两侧的两根血管,宰者必须是穆斯林,宰时要诵念真主尊名。而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如猎获物或因病濒死的禽畜,可诵主尊名宰它的任何部位。西寺坊民对鸡、鸭、鹅宰后先拔毛开膛后烫净,比较科学卫生。先烫后开膛容易污染肉质,不是穆斯林的做法,应坚决避免。 综上所述,如果按教规来说,本帖中由于生活所迫吃马肉,无可厚非。不过,从程序来说,他们是自己私下屠宰的,没有经过阿訇念经,也不知道是否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来宰杀,是否面向麦加方向来宰杀,程序上有问题。 |
他奶奶的,下步该吃人肉了。 |
为了活命啊 |
不应该指责他们,生存比什么都重要! |
巴基斯坦这个词语来自于波斯语 译为:圣洁的土地或者清真之国 百分之九十七信仰伊斯兰教 圣训传述穆圣允许吃马肉 作为穆斯林我个人反对食用马肉!银沙安拉! |
如果真的没饭吃,我们这些营养过剩的人没权指责他们。希望他们找到可替代的食物 |
他们也是穆斯林吗?如果不是也可以吃猪、和鸡鸭鱼的。 h4v6sY |
可怜的马 h4v6sY |
其实就是一个小马驹 看骨骼还不错的哦 修长 皮包骨.可怜的马.同样是人 咋差距这么大呢? 同样是马,命运咋差距这么大呢?哎~~ h4v6sY |
国家动荡,民不聊生,更何况牲畜了,哪里见过这么瘦的马 h4v6s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