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马术俱乐部骑马摔伤 法院判涉事公司负全责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马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微信截图_20160314170405.png



  一场官司打了一年多,林某看着自己眼角处的疤痕,心里感觉非常苦恼。2014年,林某和朋友一起到白沙黎族自治县某公司的马术俱乐部骑马,可谁知意外发生了,她从马上摔了下来,身上多次擦伤,在眉骨处留下一条长2厘米的疤痕。该公司在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后,拒绝支付林某在某美容机构的祛疤费等费用。林某与该公司多次协商未果,最后将对方告上法庭。日前,海口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该公司赔偿林某医疗费1136元、误工费4588.86元、营养费1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共计17224.86元。记者 陈栋


女子马术俱乐部骑马摔伤,起诉商家索赔6万余元

  2014年10月2日上午,林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到白沙黎族自治县某公司的马术俱乐部骑马玩。林某在购买门票后,骑上了该公司指定的由驯马员负责操控的马匹。在驯马员的陪同下,林某在骑行不到50米的距离就被马甩了下来,导致其面部、手肘、臀部、右眉骨、额头等身体多处部位受伤。当天,林某被送往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送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治疗。林某经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擦伤,左臀部囊性包块有积液,右眉骨有伤口为长2厘米的裂伤及额头挫伤。

  事发后,涉事公司先后为林某交纳医疗费及餐费、交通费等共计3365.22元。后来,林某在海南某美容机构购买祛疤药1136元,涉事公司拒绝承担相关费用。双方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林某向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马术俱乐部所属公司赔偿其医疗费1136元、误工费5000元、营养费1500元,三项合计7636元,支付后续祛疤治疗费用25000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涉事公司:女子违反马场管理规定

  涉事公司辩称,林某之所以摔伤是因为其违反马场的管理规定。涉事公司表示,林某违反马场管理规定携带朋友的孩子一起骑马,林某是在马受到惊吓摔下时为保护孩子才受伤的,而携带小孩骑马是造成马受惊吓后林某摔伤的主要原因。对于林某提出的1136元的祛疤费,涉事公司称这笔费用并不是治疗费用,而是属于美容费用。其次,林某在此次事故中属于过错方,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在法庭上,林某说,她骑马是在涉事公司工作人员和驯马员的操控下完成的,并没有证据证明携带小孩和马受惊吓有任何因果关系。“如果违规,为何工作人员没有制止呢?”林某指着留有伤痕的右眉骨和额头说,对有爱美之心的女人来说,脸部的疤痕将是一生的痛,因此购买祛疤药是必要开支,无论出售方是医疗机构还是非医疗机构,与其购买祛疤药没有必然关系,这只是她自由选择的结果。脸部对于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伤疤在将来的生活中将一直严重影响她的形象和情绪,所以涉事公司应赔偿她祛疤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审判决:涉事公司赔偿1.7万元

  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在被告经营的马术俱乐部游玩,骑着由被告提供的马匹在游玩过程中受到伤害,涉事公司对此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经过法庭调查后,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认定林某的损失有医疗费1136元、误工费4588.86元、营养费根据医嘱加强营养,酌定营养费为1500元,林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当地生活水平酌定为10000元,共计17224.86元,对于林某的其他诉求不予支持。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双方在二审时均未提交新的证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林某在涉事公司的马术俱乐部骑马时受到伤害,对于携带小孩骑马是造成马受惊吓后摔伤的主要原因没有事实依据,涉事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于日前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海南特区报


升级改版,活力非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马术网微信服务号
微信服务号
马术网微信订阅号
微信订阅号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