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从马背上摔下,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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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蹄无疆 发表于 2017-7-25 17:31:1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0 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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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组团出游,但没想到在骑马观光时因马不受控制被甩落造成骨折,花费治疗费2万余元,因未能与旅行社就相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陈女士便将旅行社起诉至县法院。

  今年40岁的陈女士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职工。2013年8月,陈女士所在的公司组织员工去内蒙古旅游,并与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后来在骑马时,因为没有专业人士牵引,马匹受惊后不受控制将陈女士甩落。经过现场的紧急处理后,同行的团员将其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救治。

  出院后,陈女士多次就医药费及相关的赔偿金等问题与旅行社协商,但拖了4年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2016年8月,无奈的陈女士起诉至县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医药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7万余元,并退还相应的旅游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旅行社认为骑马属于游客自费项目,并不包括在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中,陈女士应当向提供旅游服务的内蒙古旅游中心主张赔偿。而且在旅程开始前后,旅行社也将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多次告知陈女士,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已经尽到了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故请求法院驳回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而陈女士则表示,导致自己受伤的原因是在骑马过程中没有专业人士牵马,而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里明确表示,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考虑到本案中的事故发生在三年前,时间跨度长,且陈女士也因这次事故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损害,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旅行社一次性赔偿陈女士9万余元。

  法官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旅游活动中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和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等,旅游经营者应重视并将告知与警示义务履行到位。同时游客在出游时,也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要听从导游和领队的安全提醒,选择适合自身身体和精神状况的旅游项目。

来源: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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