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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顺赛马场大批处死赛马事件’致陈丹青的公开信(附陈丹青回复)
阿丹兄弟:
今有一事想借你的博客人气发表一下,有什么事我自己兜着,为了美、为了爱、为了仁、为了理性、我不得不说。就是昨天电视里播了一篇关于北京通顺赛马场、大量用安乐死的方式处决几百匹赛马的事,我认为这是消灭美,消灭爱、消灭仁、消灭有文化理性的行为。所以在你的博客上发表,因为你是搞美术的、和美有关,也因为你看来是爱说点实话的人,也因为你这里有好多年青人,年青人天然的是爱美的。‘马’一直是艺术家表现的对象,自古到今、从古西腊的马到达分奇的马,从写实的马到变形抽象的马。中国的战国的马,秦代兵马俑的马,汉马、唐马、宋马,马一直是美丽、健康、自由、善良、同时又有着奔放而不屈的个性的象征。人们对马的态度,常常能看出这个时期的、国家的民族的文化素质,人文精神。在中国古代对马的造型研究到了极至。
由于中国的地形,容易形成大一统的文化,在一个时期里,马的造型从南到北,在中国都是一种格式,几乎象中国的文字,变成了符号化。并不象欧洲,由于山地海洋的阻隔,只能形成城邦制和许多独立的小国,他们容易形成多样性的,非统一模式的文化,为了达到直观的共识,他们倾向写实艺术,他们更多地研究自然界,才有了古希腊、才有了达分奇,才有了达尔文和进化论。其时是十五和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中国到宋代左右,就是约十二世纪的工笔画,也开始走向写实主义道路。在马的造型上,宋马开始摆脱以往中国马的程式化模式,走写实主义道路,后来朗世宁的西方写实主义和东方工笔画相结合,把中国的马艺术文化推到一个新的人文水平。但是近百年来中国的马的艺术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和中国关于表现人的艺术相比,关于马的艺术更能说明中国的造型艺术和中国的整体国家能力指数一样同步---置后于西方。当然就单独的个别艺术家而言,也还是在艺术发展史中有所建树的。但是就艺术的整体发展而言,我们在近百年里没有产生、完整的、独立的、互有前后继承的发展创新,也没有公允的、与时间同步、详细记录和评论、不间断的中国近代美术史。
近代中国的马文化可以说是片断的,不成系统更称不上‘史’。再看欧美;单说写实的马,对马的雕刻从古西腊雕刻的马,到近代、单就写实马而言,外国人研究了两千年,到近代他们对马的形象写实依然是那样认真,那样狂热的忠实于真实,对于马的解剖几近是永无止境地追求准确,同时又决不因循守旧,搞公式化、定型化、模式化。因为活生生的马、它那健康的机肉,永远是那样变化莫测,它那高傲而强劲的动态使人迷恋,对马的美的赞美,那是对生命的赞美,那是对优秀品格的赞美,那是对追求自由、追求超越、追求解放的迷恋。徐悲鸿从法国回来时,带回来一个法国雕塑家的马的解剖石膏像,从此为中国的马艺术带来了好的一面,同时也带来了坏的一面。好的一面是:有了一个省事的、可以抄袭的所谓写实模本,要知道如果你自己要做一个经典级的马解剖模型,要付出多大的努力!还要有很多条件,很多很多时间,也没有人在物质和精神上支持你,你还要有很高的写实基本功,而且最终中国的美术界对此嗤之以鼻,美术学院现在也不开什么动物雕塑课,城市雕塑委员会在网上出的雕塑参考价目,无论优劣,动物都比人的雕塑价格低得多,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我们对自然的关注动机过于物质现实。中国人总是太聪明,太现实、我们做人和艺术都轻松不起来,同时也就专注不下去。中国城雕中马的雕塑就是这样。
中国马艺术除了受徐悲鸿带回来的法国石膏模型的、现成化、模式化的影向外,还受一本六十年代国内出版唯一的一本美国艺术类书:‘动物画技法’的影响,这本书对我们的影响也和悲鸿的模型的影响一样,有正负两面。其正面的影响是:该书介绍了动物形体的基本规律,在对马的形体及动态分析和图示,在我们录像技术和动物雕塑不被重视的情况下,无疑起了填补空白和资料的作用。
徐悲鸿带来的马解剖像和《动物画技法》负面作用是:拿城雕做例子,一些从来不研究动物雕塑的人,一旦遇到动物雕塑的任务,立刻就想到这个模型或者这本书,有的就是直接把美国《动物画技法》的东西做成城雕,北京北五环路上奥运公园里那个群马雕像就是这种路子,连整个构图都是人家对马的群马奔跑钢笔绘画的构图。虽然这本书的优点是:把马的结构模式化、概念化,便于脱手就能画出动物形象来,但是这也是它的缺点,须知写实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自然的真实性,千篇一律的模型简直是对写实艺术的践踏。我并不是说一定要老老实实写实才是艺术的唯一路子,外国的一些马的雕像确实做得很好,中国的象贾浩义那样画得很抽象的马也是很好的艺术品。关键是要有艺术家对马和马文化的真爱。象我们现在这样接雕塑任务的人把城雕叫“菜活”,就知道挣钱,是做不出好东西来的。
在这个网站上的网客多是年青人,马在你们的心目中,应当是青春活力的象征,爱马就是爱你们自己。只有真正爱马的人才能做好马的艺术。
北京通顺赛马场把淘汰赛马处以集体安乐死,完全是出于唯利是图的目的,真实目的是:害怕赛马马种扩散出去,从而打破他们的垄断赛马种的垄断地位。每一个热爱马的人,如果我们可以容忍这种对马的暗杀,将在我们自己的灵魂深处开启了走向斜恶的闸门,如果我们人类一方面欣尝和赞美着马,一方面又随意的残酷地处死着它们,那么‘善良’都将是虚伪的。离法西斯主义的人种优化论已经不远了,通顺赛马场就是马的‘奥斯维辛集中营’,他们的灵魂离纳粹的奥斯维辛里的法西斯分子的邪恶灵魂也不太远了。
人的自作聪明在很多事情上都受到了他自己的、自然的惩罚。我们不能善待母鸡,搞密集型机械化养鸡,结果出来了个禽流感。在非洲,我们提倡搞武装斗争,打倒帝国主义,结果是像莫桑比克那样内战打来打去,只剩五个女子比一个男子的人口比例,一些女子只好与一种当地的雄猴进行性行为[大概叫绿猴,参见‘在莫桑比克维和’一书] 其结果是艾兹病漫延,本来是隔岸观火,没想到引火烧身。搞新闻导向,新闻垄断,结果是导出了sars非典警告。大自然有它自己的公证。似乎有一种力量在冥冥之中在教诲着人类。
对于自然我们要存有几分敬畏,历史告诉我们,有过多少自以为聪明,甚至要主宰世界的梦想者。人家也知道要搞共荣圈,不就是共同繁荣、共同富裕吗,也搞先进的、优秀的民族代表,私人小卧车的人均占有率在二战前就超过我们现在水平,但是他不搞:人道主义,不搞自 由民 主,在两种力量斗争的关键时刻,似乎是非常偶然地,非常机遇地,一种无形的逻辑作出了倾向于人类自 由进步的决择。在二战时,马六甲海峡的海战中,有这种‘偶然’,在纳粹决定先进攻苏联的巴厍石油基地,还是先进攻莫斯科的战略决策上,德军指挥部有这种‘偶然’。在德国的原子弹重要原料之一的重水基地的炸毁上有这种‘偶然’。在近代在美国自满和自闭主义占上锋,大家都不想多管别国闲事的时候,美国发生了珍珠港和911,迫使美国管‘闲事’。这其中好象也有这种‘偶然’。
我们确实要对大自然有着几分敬畏。一种无形的‘智能’在影响着历史的进程,在善恶面前,我们还是要问心无愧。这无形的逻辑智能的力量,无处不在。最近我才在新闻里看到:美国叫它‘智创论’,他们称之为尝未被验证的‘智能’。美国总统布什也表态:学校里教不教‘智创论’是学校自己的事。
在我国古代的老子著作中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有名万物之始,无名万物之母,惑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惑兮、其中有物,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强为之名曰;“道”。“道”生一,一生万物。”等等,你看,这不是古代的中国式的‘智创论’吗?[老子的大意是说;‘道’可以称作‘道’,不是一般说的‘道路’的‘道’,这里‘道’作为一种概念名词,不是一般所说的名词,在没有名词之前就存在了,恍恍惚惚地,其中好象有物质现象,‘道’产生了第一件运动物质,后来才产生了其它的千千万万的物质运动。] 外国所谓‘智创论’是不同于神创论的,比较接近老子的“‘道’创论”,但是老子的道创论是中性的,从不言;‘道’有什么正义和倾向性,也不言什么发展进化和倒退落后,他所谓;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不美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大意;“天下人全知道什么是真正美好的,那就坏事啦。全知道什么是真正善良的,就不是善良了。”]但是历史发展到今天可以看出,这个无形的智慧逻辑力量,不是单纯的采取不干涉主义,而是放手让两种力量自行较量,通过较量进化整体。以上所说的艾兹病和禽流感就是‘天道不言’,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人类的感悟。所以宇宙间那伟大的智慧逻辑力量并不是没有倾向性的,生命体的产生,生物整个系统食物链的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共同进化,每一次新物种的产生,单纯用进化论的理论是无法解释的。生物物种的平等意义,人类对其它物种的关爱,对环境的关爱,新的生命伦理学,生命美学将是现代人的道德品格。
把外国的智创论和中国的道创论的共同之处发展起来,这种宇宙间的创造了生命的,并推动和影响着生命的进程的、有倾向性和指引道路性的智能逻辑力量,我们称之谓:智道创生论。这个理论认识,使我们在大自然面前有所敬畏,在物欲面前,为了物质追求而变得日渐冷酷无情的人类,要有所敬畏,因为影响着和决定着物质进程的,智能创生的力量无所不在。
谭嗣同有言曰:仁者,二重人也,电也、以态也,爱也。就是说‘仁’是以‘爱’作为动力的,人之间的爱是电子和物质的最小粒子;‘以态’的基本属性,这位以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来表明自己对天下人的爱的民主先驱,他的博大的爱的精神,至今依然照耀着为了物质而苦苦追求的人们。爱的直接指向是‘美’,美术,乃是研究美的艺术,现在有那么多想考美院的青年,他们大至上是我们教育制度的‘牺牲品’。在学校里、要背那么多死记硬背的东西,学的东西使你们失去了人的快乐自由的天性,被教育和生活逼出来的‘好学生’都上理工科大学了。考文艺美术类的孩子,你们天性自由,家长或者没有时间‘逼’,或者没有‘逼’,你们都上美术、艺术院校来了,艺术院校乘机大量扩大召生,毕了业就业又是个问题。家长为你们着急,怎么办?我跟你们说,不要急,中国的人文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吃自由职业饭基本上是你们的出路,好在你们天性自由,但是你们面前有种种的不平,艺术家是社会的良心和情感的职业,只要社会需要良心,需要表达情感,社会就有艺术家的饭吃,不过不是以前计划经济给你分个艺术类职业的工作,而要靠你们自己的良知、去感受社会,体察社会的情感,强烈地表现他们,与中国的大地共呼吸同命运,那么你们就是自在的艺术家,市场经济自然有艺术家的饭吃。相信吧,智道创生的力量在引导着我们:天无绝人之路。
现在美丽的赛马在被暗杀,那些为了自私的行业垄断而卑鄙残酷的家伙,本身就是非自由市场经济的产物,非自由市场经济本身迟早要危及你们自身的利益。为了美丽的马,也为了你自己,我们应当抗争,大家先在网上讨论,也可以用行为艺术抗争,在网上先讨论,各抒己见。
北京 愤怒的羔羊 0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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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陈丹青先生的回复:
“愤怒羔羊”关于京郊杀马一事的文字,我读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里附上我写于1998年,收入《纽约琐记》书尾的关于马的文字,叫做《拙劣的比喻》。已经读过的同志请原谅。——陈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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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劣的比喻
陈丹青
忘了是在哪天,总之,开春时节,好太阳,我出门搭地铁到画室去。从街口刚拐弯,一眼就看见两匹坐着骑警的骏马,一匹栗色,一匹黑色,在停着的与行驶着的车阵之间缓缓走动。
自从我所在的杰克逊郡几年前被市府列为“历史保留”街区(二战前的公寓楼群和林阴道在此地就够得上历史资格了),除了更新路牌,还添派两位骑警定期巡逻──现在我赶紧趋前几步同那两匹骏马走到平行的位置,象儿时在上海街头见到任何畜生那样梦游似地跟着,盯着。“小心脚步!”高坐在马背上的警察曼声提醒我,同时左眼一眯缝,表示他知道我在观赏他的座骑。
所有警马都是精选的良种,不必同农家或牧场那些辛苦粗野的马匹相比,就是纽约中央公园专为招徕游客的仿古马车的好马也不在话下。警马,一望而知属于马类的上流阶级,养尊处优,不事劳动,除了给警员骑坐值勤,卸鞍前后,一律以车辆运送:人类自古由马匹代步,工业文明后,千里马终于歇了飞腿快蹄,改由车夫替它们起驾上路了。只见一辆专车隔成两间,乘载着两匹膘肥体壮的良马,脚下设有专接马矢的装置,冬日盖着纯呢的毯子,隆而重之,招遥过市,想必是送回去喂好吃食去了。我曾见日头下两、三位彪捍的警局马夫在院子里伺候一匹良驹,捧着水管冲洗再三,然后周身上下细细梳刷,好不恭敬,那马只是理所当然地站着,亮着一副好身材──看哪!它们个个身量高挑骨肉停匀,脊背线越过高大男子的头顶之上,连头带尾怕有三米长,要是近距离在你视线前走过,必须转动目光才能看见全身。最可惊叹是毫光闪闪的鬃毛,又密集又平滑朝各个部位顺势旋转包围过去,严严实实裹着一身好肌肉。顶好看的肌肉是绷紧的,滑动弹跳的,毫无用处,只是展览着。
此刻这两头上等牲口就这么并肩迈着悠雅的步子,以超级模特儿久经训练的架势,又象是潇洒的行书落笔那样一撇一捺地走着,精瘦结实的长腿每走一步都颤微微懒洋洋地,矜持而矫健,浑身静穆的精力仅只用了几分,仿佛单是为了给人看看遍体筋肉令人目眩的扭动,扭动得叫我不知该看哪个部分才好。
十字路口。红灯。两位美人的蹄腿一阵轻巧顿挫(记得俄国小说中的贵族就管良驹叫做美人),那正着身子斜跨脚步让到街沿的动作多么羞涩妩媚而彬彬有礼。啊!在满街汽车的噪音中马蹄清脆真是好听。它俩站定了,一条后腿象芭蕾演员那样曲着,筋脉俊美,栗色马的面门子上一笔雪白的鬃毛,黑色马从额顶到鼻唇就象绷着乌亮的锦缎。善良的马眼不见眼白,湿润,无辜,象是要哭或刚哭过。一只指蔻鲜艳的白手伸过去上下抚摸栗色马的狭长腮帮,它眨眼,顿首,镇定地稍稍后退半步,带着魁梧健硕的一身筋肉,带着畜生的全部无知和由于无知所以格外沉默而旺盛的生命感。街沿长椅上的老太太喃喃叹道:BEAUTIFUL!BEAUTIFUL!另一条长椅上那位经常仰面高卧的醉汉睁着泪汪汪的红眼瞧着马憨笑,有位小男孩用蓝到发白的眸子直勾勾盯着马腿,忽然咧开没牙的嘴,在童车里痉挛颤抖。周围车来人往。两匹马安详地垂首站着,同身边的一切毫不相似,毫不相干,高大,尊贵,无所事事。
绿灯亮了,我折往通向地铁站的八十二街,两位骑警也勒转马头在同一条街上继续缓缓前进。
好极了,那么我还能多看一会儿。为了让位给渐渐拥挤的车辆,它俩不再并肩而行,南北向的街道洒满阳光,照着一前一后两匹骏马的好身段,那遍体鬃毛光影流窜,好不华丽,俨然王侯出行:路人纷纷放慢脚步掉头观望,车中人也摇下车窗探出头来:不看警察,只为看马。从正面看,它俩的长脸、颈脖、胸肩因为前腿的依次迈动而频频起落,周而复始,显得又诚恳又庄严,从后面看,几乎拂及地面的尾鬃款款摆动着,那肥硕的屁股忽方忽圆挺翘耸动,看过去简直无耻而风流──忽然我意识到它俩裸体,在大街上,光天化日,众目睽睽。
奇怪,就因为这两头裸体的牲口,人的样子,整条街的样子,还有店面橱窗里花花绿绿的广告、招牌、霓虹灯和各色商品,一时都露出伧俗丑陋,自愧不如的神色。这不是我头一次在纽约街头邂逅良马,真的,每次我都会醒悟我们日常所见何其乏味,这个时代的文明是好事而徒劳的,都仿佛弄错,失败了:在“美”的意义(假如美具有意义的话)面前失败了。我明白这是一时的妄念,但在街市人流间凛然兀然走走停停的良马却分明提醒我的心目:我们已经是另一种人类。是谁作主为摩登都市保留骏马的姿影?现代巡警并不需要马匹。马的威风,速度,加上动物的野性显然不具有辅佐现代治安的实际功能。为全副武装的警察配备骏马并斥资豢养,看来纯然出于装饰的,象征的,超现实的理由,这理由似乎缘自一种尚未被遗忘的对于仪式,排场,尊严,尤其是美的意识。是的,不论征战、巡逻,还是其它生存活动,我们早已活在用不着马匹的年代──它们被遗弃了,又被曲意奉承──这是马类的还是人类的福祉?
但两位裸体的美人浑然不知,只顾顿首耸臀一撇一捺向前走,凝着柔顺有余的眼神,那眼神被更其柔顺的浓密的睫毛遮了一半。
它们远了:当我登上通往地铁车站的阶梯口回看这两头牲口时,它们又复收起步子,婷婷袅袅站好了,一副又恭谦又倨傲的样子,等着成百辆拥挤堵塞的大小车辆缓慢通过,阳光照射在车身和马背上,闪闪发亮光彩旖旎。噫!我这才注意到在我凝望骏马的这一路,街头所有的车辆都没看见,都失色了。什么意思呢?我无端感到这景象似乎有什么意思在。
于是我写下来,自以为回答了一个我常被问到也常在自问的问题:为什么我固执地迷恋古典艺术?车与马在我心里发生了一个不伦不类的联想──满街车辆好比是形形色色的“现代艺术”,那么,仪态万方的骏马象不象是“古典艺术”:此话何从说起?
但我还是这样想到,这样子写了出来,虽然我知道这不过是一个拙劣的比喻。
一九九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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