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今5800万年前的新生代第3纪初期,地球森林里生活着一种体约30厘米的小型哺乳动物。他头颈短小,背部弯曲,4足各生有5个脚趾,趾后面有柔软的脚掌垫。这样的身体构造,很适宜躲在灌木丛中,以采食树叶为生。 大约200万年后,这种小兽的脚趾,因为无需掘土、爬树,或抓取东西而开始收缩并拢。前肢五趾退化消失一趾,后肢五趾退化消失两路趾,腿和身体变得略长略大,似乎预示着它今后的命运就是专一发展快速行动的能力。古生物学家正是在这种大小形状近似狐狸的动物身上,找到了马的原始祖先——始马。 历经千万年沧桑变化,世界各地的始马都相继灭绝,惟有此美大陆上存留下一部分。出于奔跑的需要,北美始马肢体加长使体高增加到50厘米,前肢又有一趾退化消失,变成前后肢都各只有三趾着地。三趾里的中趾特别发达,不但用以支撑大部分体重,还便于在干燥的地面上奔走。此时,它被命名为中马,以表明它在进行过程中所处的阶段位置。 当时的气候逐渐变得干燥寒冷,使得容易生活的雨林面积日渐缩小。面对生存挑战,中马不得不来到草原,尽力俯首向下吃草,同时还必须随时抬起头观察周围情况以防备敌害突袭。这一切使其头颈渐渐变得长而灵活,腿部长度也相应增加。因为他初具马的体形外貌,克被称为原马。草原上的食草兽极易遭受食肉兽的攻击。在年复一年反复上演的追杀——奔逃游戏中,少数原马凭借自己超强的奔跑能力存活下来并继续进化。它们仍以每足各有三趾为特征,但在跑动时仅以中国那一趾着地,且着地足践末端原有趾甲也逐渐变得又大又厚,最终形成一圆形蹄甲,以保护四足在高速奔跑中不受地面硬物的伤害。 原马在草原生活条件下继续进化,并因生存于1200万年前的上新世而得名上新马。这些善跑的动物自北美大陆出发,向西穿越白令海峡进入辽阔的欧亚大草原。从欧洲高原到中国黄河流域,大量出土的三趾马(上新马的1个种属)化石证明,它们曾千百成群地活动于斯,当然,随着当地生态环境的变化而兴衰消亡。还是留在北美大陆的那些上新马保存延续了马的种族生命。又经过500来万年岁月,它们进化成腿长身大,体高可达140厘米,肌肉发达,筋健富于弹性四肢骨胳细长,每足惟见一大而圆的角质单蹄,其余4条趾骨已退化,缩小隐附在中趾掌骨后部的皮下。古生物学家将其命名为真马,以示它们与现代马的直接联系。 一些北美真马南下南美洲,另一些沿着其祖先走过的道路,再次穿越白令海峡,分布到亚洲、欧洲和非洲。距今100万年前出现的冰川期将大量植物摧毁,连接北美一亚欧大陆的白令海峡也在漂移作用下断开了。好在这时马已遍布大半个地球,快速而持久的跑动能力又一次帮助它逃过劫难。然而留在北美老家的真马,连同其他马属动物却都迷一般消失了,是出于气候骤变还是疾病传播,至今无人能够解释。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当西班牙殖民者踏上这片被称为新大陆的土地时,那里没有任何马,马是后来才由欧洲用船运过去的。 古生物学界喜欢把马的进化过程看作是生物进化史上最系统、最确定、最典型的例证。这主要是因为马在生存繁衍过程中,能够较快地调节自身构造,与其身处的生态环境保持一致。各国学者们至今仍对真马、野马和现代家马之间的世系和血统关系持不同看法。客观上,解决这类问题有待于考古发现提供更我的直接证据;主观上,人类文化的介入对马造成的改变远比自然对马的改变要复杂得多。 总的来说,真马在世界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下产生两种大马基本型野马和两种矮马基本型野马,尔后,所有的家马品种由此产生。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此话对马同样适用。雨量充沛、水草茂盛的环境培养出行动迟缓的重型马。盛产富含矿物质多汁食物的寒带地区出产大型马。植被稀疏的沙漠化地区培育了细致干燥的轻型马。丘陵、山地和矮小植物造就出顽强的小型矮马。四季分明、地域赛广的大草原养育出结实骠悍的草原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