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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与骑马(老时)by - 2008-9-22 21:50:05男人与骑马 骑马,可以改变人的性格,我固执地这么以为。 小时候我是一个连地面上有一滩雨水都不敢趟过的孩子,即使父亲在水滩边如何鼓励,穿着雨鞋的我总是绕过去投入父亲的怀抱。天性好奇无所顾忌是所有孩子的天性,可我怎么没有呢?胆小懦弱的性格使我成了一个见人害羞、循规蹈矩、木讷听话的孩子。 这种懦弱性格的变化源于一生中的第一次骑马。 文革期间,父亲被打成走资派在医院马厩喂马。每天给食堂拉水,溜马。晚上,七八岁的我常随父亲起来给马喂草。这是一匹从马群淘汰下来的灰黄色的老马,是父亲给我朗诵的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任劳任怨、哀伤忧愁。有人给它喂草,它就会用头紧贴你的衣襟嗅着你的脸和手,以表示感激之情。几个月后,我们彼此熟悉对方的气息和声音。一次拉完水后要去溜马,父亲把缰绳交到了我的手中。在父亲一遍遍的鼓励下,我终于小心翼翼地骑上的马背,俯着身紧紧抱住马鞍,两腿紧紧夹住马肚,生怕摔下来。老马太熟悉我了,熟悉得都不忍心跑起来,生怕惊着了自己的朋友 马在雪野中缓缓前行,我的心情由紧张兴奋慢慢地放松下来,便鼓足勇气两脚在马肚上一磕,马便轻快地跑了起来,马蹄踏在浅浅松软的雪上发出悦耳的沙沙的声响。连绵起伏的雪山、一往无际的雪原,偶尔一只鹰在空中翱翔,马的暖烘烘的气息悠悠地泌入我的心脾,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渐渐弥漫全身。父亲天天晚上讲的三国英雄不正是这样吗?骑着骏马,手臂一挥,率领千军万马驰骋沙场。于是我学着英雄的样子,小胸膛一挺,小手臂高举马鞭一挥,老马象是明白了小主人的意思飞奔而去。那感觉真是太美了!马跑得大汗淋漓,让父亲一顿臭训,革命的马让走资派的狗崽子骑成这样那不是找死呀!从这以后,父亲再没让我骑马,但我却有了收获,成了一群小伙伴的首领。“我都骑过马我怕谁!”脸上很长一段时间挂着自豪。 很长一段时间,父亲诧异于我性格的变化。第一次骑马让我上了瘾,胆子也大了许多。天天在学校利用课间甚至上课时间和小伙伴们在草原上骑狗、骑羊骑牛。骑狗,狗对主人的忠诚决定了即使承载不住主人,也会努力站稳并向前稳步,一旦被压得摔倒,它会转过头来望着你,一副无可奈何对不起的神态,常说“走狗,走狗!”还真有道理。骑羊,草原上遍地都是羊,抓住就骑。可怜的羊“咩咩”叫着,拼命地往羊群里钻。真是善被人骑(欺)。骑牛,那任劳任怨的牛啊!任你几个小伙骑在背上抽抽打打,仍是慢悠悠地不张扬不反抗,指哪走哪。无怪乎领导总是非常喜爱地把具有这种精神气质的人称之为“革命的老黄牛”。但骑这些动物只是给我少年生活增添了快乐和消遣意味,远不如第一次骑马给我带来的心灵冲击。 第二次骑马是我一生中无比的荣耀。 去特克斯县二公社二大队工作时,有幸见到了曾由汉武帝赐名“天马”的乌孙马的后裔——一匹枣红色的纯种伊犁马,四肢肌肉强壮凸显,强劲的力量仿佛要爆裂出来,黑色的长长的马鬃从脖颈流泻下来,显示着性格的尊严和挑战的力度,浑身油亮的皮毛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主人告诉我,这是自家马群中通过撕咬追逐争群自然胜出的“马群首领”,在伊犁地区赛马会上获得3000米第二名,仅输给部队军马半个头位。我便跃跃欲试了。主人用怀疑的眼光盯着我,仿佛在说这可是一匹一般人不敢骑的快得如风的烈马。不过鉴于我是工作队人员和我不顾一切的决心,主人还是答应了。 这是一匹野性十足却训练有素的烈马,看得出主人具有高超的驯马技术,即使它具有了赛马的气质又保持其桀骜的野性。刚跨上马背,马就迫不及待箭一般地飞了出去,任我拼命往后拉缰绳想迫使它放慢速度,马仍倔强地低着头往前冲,大有一股绝不给对手赶上的机会的气势,我无奈地只能信马由缰了,惹得村里的女人们一阵惊叫,一大群哈萨克牧民兴奋地策马追赶。 远方的景物迎面扑来迅疾掠去,耳边的风呼呼作响。原野上群马驰骋浩浩荡荡,争先恐后,前呼后应,牧民的呐喊、烈马的嘶鸣、激昂的蹄点骤然间在大地上汇成声音的风暴,腾起尘土滚滚席卷天地。这是一幅何等动人心魄、豪迈壮阔的场面啊!如秦始皇兵马阵般地威武雄壮,如唐太宗六骏腾飞般地烈性雄姿,如成吉思汗威风铁骑般地横扫千里,如关云长赤免马般地桀骜不驯,如苏轼密州出猎般地大志胸怀,如黄昏醉酒牧民东倒西歪纵马狂奔般地惊心动魄!壮阔的历史哺育了多少叱咤风云、成就辉煌的烈马英雄,他们互为映衬、相得益彰。骏马桀骜不驯的性格,自由奔腾的大气,驰骋千里的韧劲、舍我其谁的雄心无时无刻不在感染着骑马的男人,男人的血性又充分发挥着骏马的天性。这次骑马,让我的灵魂深深地震撼,骑马当如此,男人当如此,人生当如此! 做老师后,每次家访,家里有马的学生总会问:“老师,骑马吗?这可是一匹烈马啊!”言语中无不流露着自豪。那种跑就要跑在前头的骏马气质在日常生活中也表现得淋漓尽致。“该去看望咱们调走的班主任啦!”一句话,只身的、结伴的,男的、女的二话不说,抽出空万里迢迢来山东看我,住一两宿便又匆匆赶回。万里路程在他们眼里如此简单容易,让这里的师生几乎是目瞪口呆难以理解。这样一批充满着自信无畏驰骋千里闯天下的人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渴求的。去年回疆,看到这批学生出息得让人羡慕,几乎都成了所在行业的“领头马”。 想想也怪,大千世界的生存法则,凡生物种群内部必有竞争,优胜劣汰,以保持自我种群的繁衍与辉煌。而何以人却偏要自毁生存法则。倘若养马的主人虽也有鼓励马群中马与马的竞争以提高自家马群质量的强烈愿望,却偏偏昏了头要指定“领头马”,并给予它繁衍子孙和其它特殊权利。倘若是一匹庸马,结果可就惨了。领头的庸马会利用“蹄”中的特权踢打比自己强的太多太多的骏马,提拔一批献媚的母马和曲意逢迎的公马做小领头马,以巩固自己的地位,在主人面前装出一副马群中舍我其谁的烈马形象,我敢说,在这样一匹庸马率领下的群马(包含骏马)无论怎样拼命工作也不可能创造辉煌的。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现实中这样的“主人”和“庸马”实在是太多太多! 诚然,马背英雄早已事过境迁,但英雄的血性精神却是我们这个民族万万不可抛弃的。新时代需要把这种血性衍化成一种血性思考,需要一大批用血性的思考去撞击历史、文化、教育、自然、社会、人性中层层牢笼的人,需要一大批不畏艰难,不惧打击报复用血性的实践去砸碎枷锁和铁链的人。有血性的人是民族的脊梁,有血性思考的民族才是强大的。 一次去某地湖边游玩,见一匹循规蹈矩的马被勒令站在水边的礁石上招揽生意,有游客骑马拍照时,那马便昂首挺胸、神韵毕现,游客一下马,那马便垂头丧气,无精打采呆立不动。我的心顿时涌起一股悲哀,这还是马吗?苏联民歌《三套车》中苦难的马、臧克家笔下凄苦的老马,也没有这般的尴尬和狼狈。马主人告诉我,这是他家马群中最老实听话,最挣钱的马,他是把它当成马群首领来特殊优待的。以后要靠它的基因遗传繁衍一批听话老实的马才能挣大钱。 骑马拍照的人秀了一把马背英雄的风采,可怜的马儿秀了一把领头马的神态,主人则喜滋滋地赚到了大把大把的金钱。主人爱庸马,庸马喜作秀。无数次的“秀一把”,秀失了英雄的血性、烈马的雄性,秀失了一个民族几千年沉淀下来的血性品质。 我固执地认为:骑这种马的人是要精神阳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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