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黃志明先生乃是我們粵港澳區的資深馬友

[复制链接]
明明冰冰 发表于 2009-6-30 11:37:0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 2149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马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h4v6sY

已有(4)人评论

跳转到指定楼层
明明冰冰 发表于 2009-6-30 12:34:00

目擊者:的士司機被滋擾推出車 傷重不治

27日凌晨,在中環發生懷疑醉乘客滋擾的士司機引致的奪命車禍,警方昨晚落案起訴涉案澳洲籍青年乘客一項謀殺罪,今日解上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案中澳洲籍疑犯在車禍中亦告受傷,經治理後昨日無礙出院,並隨即被警方重案組人員押返警署錄取口供。至於案件死亡之的士司機,家人和同業昨日返回現場路祭,死者兒子表示相信法律會還父親一個公道。

消息指出,警方在案發後曾接獲目擊者提供資料,指車禍發生前曾看見司機在行車期間遭人暴力滋擾,且半邊身體已推出了車廂,直至撞車後更整個人被拋出跌在地上,以致盆骨碎裂,傷勢並非純粹撞車造成,而司機最終傷重不治。

涉案外籍男子 Kelsey Michael Mudd, 22歲,澳洲籍,以遊客身份來港,從他的個人網誌中可看出他是一個性格輕狂的青年。他在網誌中自我介紹稱:「喜歡女人、環遊世界、打開窗門駕車和享受人生。」另外在興趣一欄則寫上「 Getting Wasted!」(飲得爛醉),又說希望「 Live Fast, Die Young and Leave a Good-looking Corpse!」(早死早着,死得好好睇睇),結果他果然醉酒闖禍,可是死的卻是被無辜連累之的士司機。
至於車禍中死者黃志明( 58歲),其妻子、兩名子女、一眾親友和死者生前的士同業,昨日下午 4時許,一行十多人返回車禍現場的中環干諾道中近美利道現場,在行人路邊進行路祭,他們在切開的蘿蔔上插上香燭,祭品只是幾個蘋果和橙,之後各人在化寶盆上焚燒冥鏹及鞠躬致祭,妻子則哭成淚人,傷心欲絕。黃的兒子( 20餘歲)表示警方正在調查事件,相信法律會還父親一個公道。

「阿黃勤力盡責」

另外,據與死者拍檔 6年負責早更的士司機的王先生表示:「阿黃(死者)做嘢好盡責,好勤力,又好顧家。」他又慨嘆當的士司機很艱難,他說:「我都試過無端端俾乘客拳打頭部,報警又麻煩,唔載又怕俾人告拒載,真係好無奈。」
事發在前日凌晨 3時許,黃駕駛的士載着懷疑醉酒的澳洲籍乘客,至干諾道中近美利道時,懷疑被乘客滋擾以致全車失事越線連撞 3車,黃在車禍中傷重不治;涉案外籍乘客頭部受傷,在的士上接受治理期間突然駕駛的士逃走,在狂飆 50米後再撞另一的士,警方事後以涉嫌偷車及酒後駕駛罪名將他拘捕,經調查後昨晚落案控他謀殺罪。

法律觀點
天眼或拍過程 警掌握足夠證據

警方重案組人員對中環奪命的士車禍的調查有突破性進展,原以「偷車及酒後駕駛」被捕的澳洲籍青年,突然改控他謀殺罪。

醉酒並非答辯理由

有法律界人士相信,警方在調查過程中,很可能從疑犯供詞、客觀環境及科學鑑證上取得足夠證據,因而決定將被捕青年落案控以謀殺罪。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分析稱,事件表面證據已證明涉案澳洲籍青年醉酒,並曾搶的士駕駛,雖然肇事的士司機已不幸死亡,無法說出事實真相,但如果被捕男子向警方承認曾干擾司機導致意外,又或者在科學鑑證方面取得證據,證明有人做過一些行為,如曾經搶軚盤,或襲擊司機,而結果是無可避免令司機撞車死亡的,便可以控以謀殺。
黃國桐補充稱,飲醉酒並非係一個答辯理由,只可是一個求情理由。此外,現場安裝監察交通情況的天眼,亦有可能拍到的士失事前後的經過,這些資料都可能成為警方落案控告外籍乘客謀殺罪的有力證據。


h4v6s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明明冰冰 发表于 2009-6-30 12:55:00

涉謀殺司機 澳洲青年提堂

日前在中環發生的罕見奪命車禍,涉嫌滋擾的士司機的醉酒澳洲籍大學生,昨被控一項謀殺罪名,由警車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 27日,待警方繼續調查案件,以及進行科學鑑證工作,澳籍青年須還押監房。

被告 Kelsey Lord Michael Mudd( 22歲),報稱在美國念大學,控罪指他於本月29日在夏愨道對開謀殺男子黃志明( 58歲),暫時毋須答辯。被告案發時血流披面,昨日已換上一件長袖恤衫,並戴上口罩到庭。被告沒有聘用律師,其父親到庭旁聽,向法庭表示下次會聘用私人律師。
另外,慘死的士司機黃志明,其遺孀及兄長連同兩名女親友,昨晨 9時許到西環殮房認屍,各人不欲多言離開時顯得哀傷。警方中區重案組第二隊探員亦有到殮房協助,據探員表示今日會安排為死者剖驗屍體,以確定死因。

h4v6s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53

主题

2972

回帖

3521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3521
Edwin 发表于 2009-6-30 19:46:00

造孽了,發酒瘋的人。

喝酒了,不要開車。

醉酒了,不要發酒瘋。

善哉兮,悲哉兮、苦哉兮!

 

各位東莞怡景的舊馬友、各位深圳育馬山莊的馬友、各位與黄先生一起騎過馬的馬友,積一點善,集合一些帛金,給與黄先生在東莞的遺孀。

 

帛金可交與明明冰冰版主轉交。

h4v6s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mw

225

主题

3099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千里马

积分
15535

版主勋章小马勋章

QQ
bmw 发表于 2009-6-30 23:50:00
不幸的事件~~向远去的马友致哀…… h4v6s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马术网微信服务号
微信服务号
马术网微信订阅号
微信订阅号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