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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室宗亲
发表于 2012-5-14 10:24:13
[quote]小单于的倡议非常好,大力支持。另外,我觉得社会公益活动不必仅仅局限于捐款捐物。如果我们的骑行活动能够 ...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另外,参考“志愿者”的定义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不代表没有任何报酬),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经济实力等自有资源(其中,越来越看重技能因素),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志愿服务”的定义是:志愿者组织和个人服务于社会公众的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
所以,按说现在一切社会上存在的公益活动,如果只要在条件允许和必要的情况下,把其中的交通工具改为马,就行了。
举几个我想到的模式:
1、应急援助类:例如汶川的时候交通不便是个重要问题。如果骑马进去,就领先于其他一切被堵在路上的志愿者(如果政府允许,并且有马的话)
2、文教类:骑马深入交通不便的牧区支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3、慈善捐助类:骑马进入贫困牧区,捐款捐物
4、环保类:骑马前往交通不便地区植树,或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活动
5、社会服务类:骑马深入牧区,提供医疗(含兽医)、畜牧知识咨询。。。等一些当地缺乏的社会服务
6、体育类:各类赛会志愿者。这个已经相当有了,算是“入门级”马背志愿服务。不过,其中多数志愿者是并不骑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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