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速度赛马俱乐部职业联赛(九龙山站) 竞 赛 规 程 一、
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 浙江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三、协办单位: 平湖九龙山赛马运动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京华兴马业俱乐部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7日, 6月9日. 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九龙山庄园赛马场 五、参赛单位 (一)中国马术协会注册的特邀俱乐部团体会员(赛马场) (二)未注册的可在每月赛事前二十天报名截止日期内在中国马术协会注册 六、竞赛项目 第一场5月27日 (一) 成年马组:1100 米、1600米、2500米; (二) 3 岁马组:1000 米、1600米(2009年1月1日后出生马匹); 第二场 (一) 成年马组:1100 米、1800米、2300米、3300米; (二) 3 岁马组:1100 米、1800米(2009年1月1日后出生马匹); 七、参赛资格 (一)
参赛各俱乐部骑师应以骑师或其法定监护人与其所在俱乐部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书为基本依据(代表资格协议书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 (二)
每个骑师只能作为所在的俱乐部的唯一签约人,不得同时签2 个以上俱乐部(单位),年限需2 年期限以上。 (三) 各俱乐部的签约骑师在联赛期间,只能代表所签约俱乐部出赛马,违者将取消比赛资格积分作废。 (四) 各单位报名参加比赛的马匹总数不超过15 匹,其中每个单项限报3 匹马参赛。每月赛事获得前10 名的骑师和马匹进行积分制备案,进入年度积分前10 名的骑师和马匹进入决赛。 (五) 各队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数不得超过马匹数,全队总数限定在10 人以内,运动员可以兼项,但不得超过4 个项目,马匹不得兼项。 (六) 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2012 年度注册证(俱乐部无注册证运动员须于赛前在赛区办理临时注册手续)。性别不限,赛前年龄须满15 周岁。 (七) 参赛马匹须拥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马龄要求按速度赛马规则执行),经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验证确认,审核不符者,不得参赛。3 岁马组必须是2009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的马匹。 (八) 报名参赛马匹数在5 匹以下的单位,限报工作人员4 名;马匹数在6 匹以上的单位,限报工作人员6 名,负责本俱乐部的马匹牵马和入闸。 (九) 没有按时办理马匹护照的马匹,各参赛单位可以在赛前10 天抵达赛区,依据中国运动用马注册管理条例,交验马匹出生、血统(二代种系)证明等资料,办理马匹登记注册手续,除交纳登记注册费用外需加收手续费。 (十) 参赛马匹须有所在地、市一级兽医站检疫合格证明书,检疫证明随马匹运输到赛区,在赛前呈交大会,并办理回程检疫手续。 (十一)香港退役马匹禁止参加本项赛事,其他未明确马匹需出据马匹的护照及相关材料证明马匹的真实身份;其他未明确马匹需出示该代表俱乐部的书面保证书,如发生任何理由对马匹的投诉一切后果自负。 八、竞赛和积分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马术协会制定的《速度赛马竞赛规则》。特殊规定按照赛事补充规定执行。 (二) 马匹负重不得低于50公斤(含50公斤),低于此重量者要增加负重量,以达到此重量要求。 (三) 报名参加各赛程比赛的马匹,如果每个单项参赛马匹超过12匹可进行分组比赛,以电子计时成绩决定最终名次。 (四) 每名运动员最多可以骑乘4匹马参加3个项目的比赛,运动员各马匹必须在比赛前10 日内确定,各参赛俱乐部报名后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须向大会提交申请,由裁判长确认后方可做1 次更改。 (五) 参赛马匹在赛前由抽签决定各班马号各闸位。如比赛成绩相同,以运动员体重和鞍具重量决定先后,重者为先。 (六) 比赛在草地举行,使用起跑马闸箱,沿顺时针方向进行。 (七) 积分的原则与范围 1. 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竞争,使积分能够体现运动员及马匹的真实水平。骑师在俱乐部联赛所得出的积分可作为参加“2012年度全国速度赛马俱乐部职业联赛总决赛”及日后入选国家级赛事资格的主要依据。 2. 凡在中国马术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及马匹,均有资格获得积分。运动员的注册及马匹的注册需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3. 只有参加2012年度全国速度赛马俱乐部职业联赛的骑师和马匹才有资格获得积分,按总积分顺序排列,前10名的骑师和马匹将有资格参加 “2012年度全国速度赛马俱乐部职业联赛总决赛”。决赛名次将在中国马术协会备案并由中国马术协会颁发奖金、奖杯、奖牌及证书。 (八) 根据速度赛马的特殊性及由于中国马术协会制定的速度马竞赛规程,此次俱乐部联赛采取分段赛事制。从2012年5月-2012年11月,共计举办多场赛事。 (九) 按前几场赛事的总积分进行总决赛,马匹分班(待定)积分方案: 骑师及马匹: 第一名:15分 第二名:12分 第三名:10分 第四名:8分 第五名:6分 第六名:5分 第七名:4分 第八名:3分 第九名:2分 第十名:1分 九、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及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 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中国马术协会选派,其它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提出推荐名单,报中国马协审批确定。 (二) 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对参赛马匹的血统和年龄进行验证,并根据马匹状况决定其是否能够参赛。 (三) 决赛前三名的马匹和骑手将进行兴奋剂检测。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 每场为每单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和马匹颁发奖杯、奖牌及证书。 (二) 每场为每单项获得前四名的运动员和马匹颁发奖金。 (三) 每场为每单项获得前十名的运动员和马匹进行积分,根据积分顺序参加年度总决赛。 (四) 参与年度决赛的单位、马匹及个人设“最佳马主奖”颁发奖杯一座。 (五) 参与年度决赛的单位、马匹及个人设“最佳马匹奖”颁发奖杯一座。 (七) 5月27日赛事设奖金第一名2万元,第二名1万元,第3名5000元,第4名2000元。共5场;6月9日赛六场, 每场赛事设奖金三至五万元。(根据赞助收入情况而定),赛季大奖设奖金不低于三十万元。 (八) 奖金发放标准 (待定)。 十一、报名 (一)经中国马协術協會确认具有报名资格的单位,可正式报名参赛。参赛单位按统一格式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2012 年5 月20 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马术部(邮编:100049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老山西街5 号 传真:010-68862550 或此次大赛组委会平湖九龙山赛马运动服務有限公司,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和马匹的装备自理,着装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定、裝備必须符合賽事规则。 (二)大会承担竞赛组织费用,其它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三)大会不安排牵马员,各参赛队必须自备马夫及辅助入闸人员。 (四)参赛运动员和马匹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自行办理。各代表队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与意外伤害,主办和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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