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转运中受伤无法参赛,买主起诉索赔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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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蹄无疆 发表于 2017-12-7 10:00:3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0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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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高价从马场购买的荷兰皇家赛马,却在转运存放过程中后肢骨折,无法参加比赛。购买者李先生遂起诉马业公司及进口代理商,要求解除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返还合同价款19.5万元,并赔偿损失5.4万元。记者近日从海淀法院获悉,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已被判决驳回。

  购买人李先生称,他与马业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匹荷兰赛马,价款19.5万元,包括马匹价格、健康检查、检疫隔离费用等,他付了定金。“但马匹在商行检疫隔离过程中,右后肢卡在栏杆内,造成马匹骨折或骨裂。我买的是专业型赛马,因为商行的疏忽,马匹在转让交付前受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此李先生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返还购马价款19.5万元,由马业公司与商行连带赔偿其损失5.4万元。

法院认为证据不足 驳回买主的诉讼请求

  在庭审过程中,马业公司解释,马匹进入隔离场一周后,隔离场曾来电称马匹躁动,踢坏了围栏,但没提到受伤一事。马业公司遂告知隔离场与李先生及商行联系。公司已依约将马匹交付给了李先生,马匹受伤与其无关。而另一被告商行称,马匹从国外来到中国,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很多马在隔离检验期间会出现不稳定。这匹马在马厩里乱踢,所以受伤,李先生委托他人来隔离场确认马匹情况后领走了马匹。

  海淀法院查明,李先生和马业公司的合同质量条款约定:卖方向买方保证没有隐瞒马匹的质量缺陷且所售马匹均处于良好状态。马匹要求健康,无任何临床病症或外伤。而马业公司与商行所签《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中提及:商行可代理马业公司租赁进口隔离检疫场,马业公司应提前对该场地实地考察并对场地给予认可,如需整改,马业公司直接与场主接洽。商行不对场内设施及其可能的安全隐患及隔离期间的马匹安全问题负责。另外,《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显示,商行进口这匹马后,该马在进口隔离检疫场隔离期间,右后肢卡入隔离栏受伤。后李先生委托他人将马提走,并付了购马尾款。

  法院认为,马匹在国内隔离检疫期间受伤,买卖合同标的物受损风险应由卖方承担。但具体受伤情况,各方均未能充分举证证明。李先生虽提交检查报告,但被两被告否认。即使检查报告真实,检查时间距离交付马匹已过七个多月,报告所载伤情不能确定是因在国内隔离检疫场期间受伤所致。且李先生在马匹交付后还付了尾款。因此,马匹伤情是否足以导致买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李先生未能充分证明,也未就其主张的马匹饲养费、诊疗费损失5.4万元举证。最后,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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