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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2008年中国·大理“三月街民族节”赛马大会的函
“大理三月街”是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一项历史悠久,规模较大的民族盛会,赛马是三月街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每年的大理三月街期间,都举办隆重的赛马比赛。2007年我们首次举办中国大理三月街民族节大理“旅游杯”赛马大会,国内外众多赛马爱好者参加比赛。今年是奥运会举办之年,为了迎接奥运会,欢度民族节,我们仍将组织赛马会,并邀请部份省区派队参加。 时间:2008年4月20日—23日 地点:云南省大理市 费用:在大理比赛期间食宿费由我们负责,并根据参赛马匹 数及往返路途情况,适当给予马匹运输费补助 诚邀贵单位派队参赛,如有意向,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872-2130294 联系人:蔡艳蓉 传 真:0872-2130294
大理州体育局 二OO七年三月十三日 2008年中国·大理三月街民族节 第二届赛马大会竞赛规程 经大理州人民政府批准,2008年大理州民族传统节日“三月街”期间,仍将举办赛马大会。本次运动会的宗旨是:与奥运同行,享受大理赛马激情。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原则,加强马术运动的交流,提高竞技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坚持群众性、竞技性、观赏性、娱乐性相结合,把本次赛马大会办成各民族、各省市、各地州市之间弘扬优秀民族体育精神的盛会,加强情感交流的舞台。 一、主办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大理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理州体育局 大理市体育局 二、参加单位 大理州各县市代表队、邀请国内、省内赛马队或赛马俱乐部参赛。 三、日期及地点 日期:2008年4月20日—23日 地点: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赛马场 四、竞赛项目 速度赛马:1000米、2000米、3000米、5000米 走马:1000米、3000米 跑马射击,跑马射箭。 五、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马匹8匹。报名参赛五匹马以上的队可增报饲养员一人。 2、报名方式:运动员年龄为12一45岁,性别不限,报到时运动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健康证明及当地体育部门介绍方能参加比赛。 3、每名骑手最多可骑2匹马,每人可报速度赛3项或走马2项并可兼报跑马射击、跑马射箭。 4、参赛马匹及鞍具、头盔各队自带,比赛时佩戴大会统一的号码布, 5、参赛马匹行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检疫部门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书。 六、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速度赛马竞赛规则》,跑马射击、跑马射箭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06年审定的《少数民族马术竞赛规则》。 2、比赛中不得换骑他人的马匹参赛(包括人和马受伤),如发现换骑他人马匹参赛则取消该项目比赛成绩。 3、依据各代表队报名,参赛运动员和马匹分组进行比赛。 4、跑马射击、跑马射箭采用计时、计分办法决定名次。 5、比赛在沙土跑道上,沿逆时针方向行进。 6、参赛马匹必须配备皮革或合成革制马鞍,运动员骑姿不限。 7、跑马射击比赛所用的枪、弹由组委会统一提供,跑马射箭比赛所用的弓、箭由各队自备,但需经大会检查合格方可使用。跑马射箭、跑马射击都在赛马场西跑道140米直道上按规则进行。 8、开幕式将举行入场式,各参赛队伍执队旗,着鲜丽的民族服装或统一着装进入会场。 七、录取及奖励 1、团体录取前三名发给奖杯一座,按各单位在单项比赛中前六名以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2、个人:10人以上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10人以下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个人前六名奖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8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跑马射击、跑马射箭奖金为:4000元、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 3、设马王奖,以参加速度赛马三项成绩综合评定,马王奖金5万元。 八、报名及报到 1、2008年3月15日即开始报名,因到大理旅游的人较多,食宿接待较为紧张。尤其是马匹接待条件有限,报满为止。报名请与大理州体育局群体科联系,电话:0872-2130294、13987299993、13987288707。报名时请交1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到时间:2008年4月15—19日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因三月街民族节期间住宿紧张,如提前报到,费用自理,并提前联系。 3、省外参赛队可乘座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到达云南省,到云南省后每天有飞机、火车、汽车到大理,到达大理后需接站的代表队请提前5天电告车次、航班、人数及时间,以便安排接站。 九、器材和经费 1、参赛运动员和马匹的装备自理。 2、马匹运输费每匹马每公里补助0.20元;凭运输发票为依据;比赛期间每匹马每天补助30元。 3、参赛运动员和马匹的保险由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并在报到时出具保险合同书等相关资料。所有参赛运动员需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参赛协议书》。 4、比赛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负责,交通费各队自理,提前或者推后以及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十、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团旗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一、本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主办单位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9 10:37: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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