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说]《两颗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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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1-22 13:51:0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89 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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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颗泪珠,一颗卧在眼角,浑浊扁平,似胎记,随体消融;一颗滑过脸颊,晶莹流光,似琥珀,映着千人面。两颗泪珠隐隐绰绰,迟迟不肯退去…… (一) 于荫的体态恰恰像极了这“于”字,干干瘦瘦的如中间的一竖,蓬松的卷发如同顶上的“二”横,尖尖的时装鞋就是那一提。举止间更是流露出了大都市女子所特有的柔魅风致,步态轻盈,似弱柳扶风。于荫最喜咖啡,曾被朋友戏称为“咖啡荫”。叫得最上口的当属田豆豆了。每每此时,于荫就回说田豆豆是“咖啡豆”。说来,田豆豆也真与“咖啡豆”有几份形似,噼里啪啦乱蹦也有几份神似。如今,田豆豆已嫁作人妇,而于荫仍孑然一身,形影相吊,依楼独望。 田豆豆嫁的不是别人,是揭国华,是于荫从高中,到大学,到研究生的同学。说起来,揭国华除了“揭”姓有点奇特外,别的都稀松平常,见过两三面的人对他基本没什么印象。这门亲事的成功自然也少不了于荫的撮合。于荫也算是热心人了。 算起来,十年前的那个偏远的小城镇没有多少变化,古朴中是一片辽阔的田野,紧凑的是杂乱的建筑,满载的卡车,飞扬的尘土,幽暗的破旧的中学教室里坐着两位学生,暗暗较劲,一位数理化很好,一位则是女中豪杰,各门功课都很优秀。两个人正在讨论试题,一位说选A,一位说选B……事隔多年,忘却了试题内容,忘却了正确答案,只记得当时争得面红耳赤。现在想来,课堂上令人头疼的选择题是多么简单啊!无论单选,多选,里面总会有一个或多个正确答案。而生活中的选择题却是那么玄妙,有时全是正确答案,你却只能选一个;有时没有正确答案,你却不得不去选择;有时的答案是半阴半阳的,你也猜不透其中的对与错,评审也不知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6 16:16: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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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克 发表于 2005-12-6 14:53:00
以下是引用[I]婀娜泰山[/I]在2005-12-6 14:17:57的发言:[BR]。
呵呵,美女枕边放一本纳兰词,真有分林黛玉的感觉哦.




没那份才情和美貌,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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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4:50:00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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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克 发表于 2005-12-6 14:26:00
结局还好啊。我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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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4:17:00
以下是引用[I]雪克[/I]在2005-12-6 13:12:15的发言:[BR]。


嗯。
曾经买过一本书,上有纳兰的故事,中间引用了些他写的词。当时就喜欢上了。
后来终于买到了他的词集。买了两本,送了当时最好的朋友一本。视为珍藏。
每每奉读,心随他文字时而动,时而静。最不忍多读的是他的忆亡词。令人心碎,感同身受。

呵呵,美女枕边放一本纳兰词,真有分林黛玉的感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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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果 发表于 2005-12-6 14:04:00
不喜欢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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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果 发表于 2005-12-6 14:03:00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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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4:01:00
已全部结束!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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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4:00:00
“瑞瑞?”于荫轻轻唤了一声。

只见小男孩回头看了一眼,怯怯地喊了声“阿姨”,眼睑垂了下去,不敢正视。

就在那回眸的一瞬间,于荫竟激动得哭了,那是小元瑞两岁时的眼神,清澈的眸子是那样的纯净,新奇地望着每位在他身边走来走去的人。小元瑞长高了,变了,原先红润的皮肤被太阳晒得干黑,柔软的头发早已浓密,剃了个茶壶盖子头,齐齐地盖在前额上,一双胆怯的眼睛偶尔抬起来巡视一下。不过,嘴唇还是薄薄的。于荫拉起小男孩的小手朝楼内走去。小手长大了许多,脏兮兮的,指甲盖内藏满了泥土,握在手心里,依旧软软的。

六年了,林峰没有多大变化,深蓝棉布T恤,一身朴实打扮,显得脸上多了份沧桑,少了些张扬。六年时间,迟暮的人更容易老去,林母的头发已灰白,行动也全无了先前的矫捷。于荫的到来,就像朝阳一样把他们从沉睡中唤醒,整个家沸腾了。

于荫一直与儿子待在一起,一会儿说要到商场给他买衣服,一会儿说要去瞧瞧他写的作业,一会儿说要领着他去饭店吃饭,一会儿说要陪儿子去学自行车……只有在儿子面前,于荫才感到了生命的意义,才感到自己是强大的,自己是快乐的。末了,于荫执意要把儿子带走,说:“我要领着儿子到北京去!我要拼了命,让儿子接受最好的教育!”

谁都不知那晚昏黄破落的楼房里的故事是怎样发展的。只是后来有人在小镇的石板街上见过一女子的身影。认识的人说,那是田豆豆,曾见她在揭国华的坟前伫立良久,拨开荒芜的草丛,放下手中的菊花,便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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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3:57:00
晚饭后,于荫独自一人出来散步。田豆豆知道她有心事,也没拦着。

再次漫步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凉风习习,霓虹灯陆续地亮了起来。呼吸着十年后的空气,觅着十年前的影子,踏着熟悉的街道,数着新排的霓虹灯,仰望星空,一切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十年前的人已经离去,十年后的人在茁壮成长。十年前是一翻景象,十年后是另一翻景。每家灯火背后都在演绎着一个故事,物是人非在时间的长河里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引不起人内心的一丝震动。玉瓶湖小区还在,依旧喧闹如初,但那一栋房子好像废了很久,黑黑的一块,满院荒草,了无人气。

于荫又不自觉地踱向另一片小区。十年前这里是一片新建的富华小区,洁白的墙体,凯旋门,整齐划一的花坛,草坪。门口有保安二十四小时值班。而今,独挺的大门已显得瘦削,墙皮已剥落,东一侧正拆迁。花坛里也絮絮地长满了一尺高的草,路灯一照,黑戌戌的。草坪上零散着垃圾及踩秃的痕迹。楼道里拥挤地堆了很多杂物和自行车。往日保安的岗位上现有几条狗在嬉戏追逐……

楼下有一小孩正摆弄一辆自行车,八九岁的样子,穿着背心和短裤,腿被蚊子咬了几个红胞。于荫看到孩子莫名地激动起来,走上前,借着灯光仔细端详。这小男孩见有生人走近他,不禁把头转向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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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果 发表于 2005-12-6 13:53:00
还有么
不是结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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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3:47:00
“曼总!”那主管模样的人喊住了曼青。那一行人停住了,朝这边看。那人小步跑上前去,在曼青耳边耳语了几句。于荫要拉着田豆豆走掉,田豆豆“啪”地甩掉于荫的手,身体一步三弯,扭着朝曼青走了过去。

“你好,欢迎光临。”曼青微笑着伸出手要跟田豆豆握手。要不是于荫的事情,田豆豆肯定会被眼前这位美丽的女人,被这甜蜜的微笑所陶醉。可现在,她是清醒的。

“哼,别假惺惺了。”田豆豆抬起手,却捋了捋自己的头发。

曼青却不生气,把手收回去后,厉声对那主管模样的人道,“记住,凡进来的都是朋友,无论什么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要欢迎!”说完,一转头,微笑着伸手请那两位萝卜先生先行。

“怎么,你不认识我?但你应该认识那位吧!”田豆豆站着却不动。曼青朝于荫方向瞟了一眼,没说什么,一转身把田豆豆饶过去,继续前行。

“怎么?把别人的老公拐走了?人却不认识了?”田豆豆对着他们的背影,大声说道。这声音回彻在整个大厅里,引来众人目光。曼青却不停步,仍旧朝前走。那主管模样的人却走上前来,劝田豆豆离开。

“把钱财拐走了,老公也不要了?这样的人居然还敢在太阳底下招摇,我呸!要是我,早一步撞柱子死了。”田豆豆不紧不慢地指着曼青的背影骂道。

谁知,曼青听到这句话,却站定回过身来。笑道,“从乡下大老远的跑来,肯定饿了,李主管,快领着她们到餐厅用餐。”说完,则转头跟其中一位萝卜先生小声嘀咕了一句,很快,一群人就走出了大厅。

田豆豆气得直跺脚,恨不得把整个大厅砸个稀巴烂。于荫却木然地立着,她感觉曼青身上好像少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少。对了,右脚脚链上系了一只小银铃。田豆豆拉着于荫就走,“怎么跟粉丝见到偶像似的,还楞着干啥?”于荫苦笑了一声,“粉丝,好,粉丝,好,粉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6 13:54: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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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3:41:00
“不会又是你同学吧?已经把湖边的人都认了一遍了。”田豆豆不禁“咯咯”笑起来。于荫也随着笑了。

两人正尽兴地吃着,外面突然刮了一阵风。风过后,对面大厦两侧的花篮东倒西歪,看上去像刚祭奠完后残败的花圈。

“于荫,你怎么又只吃青菜,看你的脸都成青的了。”

于荫笑而不答。突然,像想到了什么似的,放下筷子就拉着田豆豆往外跑,朝对面的大厦奔去。经过门口时,瞥见倒地的花篮横幅上写着“省卫生厅贺喜!”“省医药管理局贺喜”的字样,风一吹,横幅花枝“吧嗒,吧嗒”拍着地。两人正要转门进去,门卫拦住了她们。

“请问,这是哪个公司开业啊?”于荫道。

“福民药业有限公司。”
于荫一惊,“这公司不是已经有八九年历史了吗?怎么才开业啊?”

保安摇摇头,“新来的,不清楚。”

“那你们林总在吗?”田豆豆问。

“林宗?林总?”门卫一脸迷惑的样子,“不认识。”两人正待细问,从大堂走出一西装革履主管模样的人,接过话头道,“是说林峰吗?早不在这里干了。”

于荫一楞,“那现在的老总是谁啊?”

“是曼总。”

“曼青?”

“对,你们认识?”

“哦。是啊,老朋友了。”田豆豆接过话茬道,“怎么,她当上老总也不通知我们老同学一声啊?哦,前几天,她的老公,林峰不是老总吗?怎么辞职不干了?”

“那是半年前的事了。”

“啊?两个人不会离婚了吧?”田豆豆继续试探道。

那人却不回答,转话题道,“欢迎两位光临,要不要我去跟曼总通报一下?”

“不了,不麻烦了。知道她今天还活着就行!”田豆豆突然甩出这么一句。那人尴尬地笑了笑,有些无措。于荫也楞了一下,担心田豆豆又要说出什么别楞的话来,便要拉着她离去。还未转身,内侧电梯打开,五六个人从中走了出来,于荫一眼就认出了中间的那位就是刚才开红色宝马的女人,是曼青,比以前多了几分风采,多了分雍容华贵. 她边走边跟人们交谈。随从的三位西装革履,体格健壮,英俊潇洒。两侧的老板模样,萝卜身材,南瓜脑袋,挟着公文包,身体半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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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3:36:00
(四)
省城里再次出现于荫的身影是研究生同学毕业十年聚会的那年暑假。于荫心里有隐痛,说什么也不去参加聚会,但仍旧在那一天来到了省城,落脚于田豆豆家。田豆豆劝于荫还去参加聚会吧,说不定以前追她的男生现在还等她呢。于荫道,滑天下之大稽,现在谁还这么傻。再者,自己现在很害怕婚姻。总以为自己的努力会改变一些差异,却不曾料到,除了人身上华丽的衣服之外,人还穿戴着一层无形的外衣,那是无论如何也换洗不掉的。这种无形的外衣不仅显示了你的阶层,地位,更从内彰显着你的品位与素质。这是穿衣打扮,金钱所不能填愈的沟壑。于荫道:我没有能力去看透那个人身上的衣服,是否跟我的相匹配,我真怕再选错了。同床异梦,是对婚姻最大的侮辱……

田豆豆说,选择没有对与错,以前的一切劫数都是为了今天更好地做出选择。相信今天的选择吧。

于荫最终也没去参加聚会,但同学们此次聚会内容及形成路线,于荫早已了然于心,沿着同学们旧地重游的路线,于荫也随后走了一遍。

这日,算着同学们应正在参观校园,田豆豆驱车陪同于荫也到她们学校遛了一圈。于荫每看到一群人便摇窗下来细瞧,感觉有几份似昔日的同学却又不像。围着荷花池逛了几圈也没认出一个人。临近中午,便出去了。大门口,一群学生刚下课走出来,几个骑自行车的在人丛中穿行,后座上坐着小女生,紧紧抱着。田豆豆朝窗外努努嘴道,“看吧,婚姻恋爱,后面有一大批年轻的排着队呢。你已经迈错了一步,可不能再落后一步了。世上优秀的男人是不少,可你也要衡量一下自己竞争实力和竞争对手。看看现在的你,石榴脸,豆角眼,冬瓜身材,就别挑了。甭管俊丑,只要不嫌你二婚,有份稳定的工作,你就考虑考虑吧。”

于荫眨了眨眼睛,笑道,“女人都是水做的,钱养的。有钱,我照样美。”

二人说笑着,便来到了市中心的湘雨街,一片繁华地段。田豆豆在一家高档菜馆门前停了下来。二人临窗而坐。这是落地窗,两侧是大盆养的美人焦,大口吞吐着绿意。这家餐厅对面是一座大厦,海蓝色的玻璃,圆柱型,直耸入云霄,很是气魄雄伟。大厦两侧摆着花篮,像是什么刚开业的样子。不一会儿,只见一辆红色宝马在大厦门前停了下来,门口的保安忙迎了上去,打开车门。车上下来的是位年轻女子,一身黑色无袖百褶荷花美人裙,提着一黑色小皮包,款款地朝台阶上走去。

“看,人家活得多滋润,有宝马开着,有专人给开门,举止那么优雅高贵,肯定是位大款的小老婆,也未必,说不定也是位女强人。”田豆豆啧啧称赞。于荫的脸上也是羡慕的神情,既而沉思:感觉那背影好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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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克 发表于 2005-12-6 13:12:00
以下是引用[I]婀娜泰山[/I]在2005-12-6 8:56:53的发言:[BR]

你也在读纳兰词吗?好多人都很喜欢啊。
据说钠兰性德有几分贾宝玉的原形。



嗯。
曾经买过一本书,上有纳兰的故事,中间引用了些他写的词。当时就喜欢上了。
后来终于买到了他的词集。买了两本,送了当时最好的朋友一本。视为珍藏。
每每奉读,心随他文字时而动,时而静。最不忍多读的是他的忆亡词。令人心碎,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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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果 发表于 2005-12-6 13:11:00
好泰山,今天发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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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2:37:00
半个月后,于荫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这一点,于荫早就料到了。对于自己的婚姻,自己挣扎到无能为力,无力挽回时,还求什么呢?这口泥潭,真是越陷越深啊。早晚都是一死,还是放手吧。

开庭那天,于荫来的很早,还特地打扮休整了一番。专门给小元瑞买了套新衣服,到理发店理了理头。于荫没有请律师,也没告诉任何人,被告席上就她母子两人。原告席上站着林峰,右侧是一位律师,身后坐着曼青和一批亲友,阵容庞大。林母没有到场。

这是一场普通的离婚案。如果于荫追究林峰重婚罪或者第三者的话,事情怕要复杂的多。但于荫太累了,不想再纠缠下去了。与其两人撕得粉碎,面目全非,还不如各自留点尊严,为了孩子的将来!

离婚很顺利,法院判决孩子由林峰抚养,于荫享有探视权。房子归林峰所有。

这次判决太不公平。判决书尚未下达,于荫就离开了别墅,至于去了哪里,没人关心。
                                                                                                             (待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6 12:39: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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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2:36:00
于荫从厨房里出来,满脸笑道,“回来啦,还没吃饭吧。我做了你最爱喝的冬瓜虾仁汤。”说着,就要转身去端。

“我不吃。你先坐下来,我跟你好好谈谈。”林峰指引儿子玩去了,自己则拣了墙角的一处沙发坐了。烛光一闪一闪,映透林峰的半边脸,红紫红紫的。

尽管于荫曾设想了N遍林峰的语气及态度,他的冷淡也无数次显于脑海,但今天林峰冷漠中夹着几丝平和的语气仍让于荫心寒。于荫强作笑意,走过来,在旁边坐了。

林峰没说什么,道,“你在电话里说,今天有事跟我商量。”

于荫笑道:“那么着急吗?”

林峰咳嗽了一下,道:“一些事办清楚了,也就罢了。不然也扯不清。”

“扯不清?你想扯得多清?!”于荫厉声一问,由柔转钢,似要怒火喷发。

“我不想再饶弯子了,你也别耍花样了。你说吧,‘离’还是‘不离’?”

于荫哽咽了半晌才冒出一句话,“我不想计较什么,只是不想破坏这个家庭,我希望你能考虑清楚,我们的儿子还这么小……”

“我考虑的很清楚了,而且,我也没说要把儿子给你啊。”林峰道。

于荫打了个手势,示意林峰不要再说下去。缓缓站起身,道:“我累了。协议书在桌子上,你自己看吧。”说着,便进了卧室,关了门。

林峰一个箭步冲到桌子前,在蛋糕旁边的确有个牛皮纸信封,林峰迫不及待地打开,里面有离婚协议书,但没有签字,上一封信,是于荫写的。内容如下:

老公:你好!
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感谢你陪伴我走过了三年的光阴。这三年里,作为妻子,我一直追求家庭的温馨幸福,也在竭力营造一个美满的家。想必你也一样。不知现在你变了没有,我的,一直没变。至于以前的海枯石烂,山盟海誓,不再提了。这套别墅的女主人只能有一个。当我不能挽回目前的一切时,我还是选择退出吧。我太累了,相信你也很累了。
关于协议,我签。但必须答应以下条件:
一、        瑞瑞,我养。别人养,我不放心。
二、        瑞瑞的抚养费一百万。
三、        下月的今日是瑞瑞的生日,就提前到今天过吧。瑞瑞一直嚷着要他爸爸切蛋糕……

你的妻:荫

林峰感觉像被触到了情感的软肋,内心的一切都被别人窥得一清二楚。同时又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在两个人之间出现如此大的感情沟壑,林峰不相信会有比争吵更合适的对话方式,柔情蜜意早已成为昨日星辰。

“一百万?你敲诈啊,你?”林峰仍旧选择自己的对话方式,他要竭力维持进家门前那一刻的决定。

“我只养儿子,不是养你。”林峰对着卧室喊道,“不要拿这些花样来骗我了,我还不知道你?”嚷了半天,才见于荫圾着拖鞋,睡眼惺忪地从卧室里出来。“怎么,今晚不走啦?”于荫冲了杯咖啡,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道,“当然,几万块也能把孩子养活。把孩子扔垃圾堆里也能活下来。”林峰瞥了一眼,站起身走了。于荫望着跳动的红烛,呆呆地坐着,吸干了最后一滴咖啡,“啪”地一下把杯子朝门上摔去。正在地上玩耍的小元瑞又被吓得大哭起来。桌上的红烛一点点地燃尽,渐渐微弱下来,弱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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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2:23:00
于荫强打精神,每天傍晚,依旧推着儿子到湖边散步,昔日美丽的湖水山色,现在看来是那么的破败零散,寒气逼人。看着别人一家三口在湖上亲密地嬉水玩耍,树下甜蜜的恋人相拥相抱,于荫的心里空荡荡的。

又僵持了一个月,林峰一直没出现。于荫给他打电话,手机号码换了;给公司打电话,秘书不给接通;给曼青打电话,此号码已过期。最后,还是给司机小陈打通了。于荫请他转告林峰,说自己希望同林峰商量一下离婚事宜。于荫约林峰在雪融咖啡吧见面,也就是两人第一次约会的地方,林峰说太远,认为家里比较好。当日晚上,林峰回得很早。回之前还提前打了个电话,像是去拜访久未曾谋面的朋友。当林峰的车跑上那条熟悉的林荫大道,来到熟悉的湖边,习惯性在楼下摁一下喇叭,在后花园停车,看到熟悉的房子,熟悉的车蓬,熟悉的花草时……内心是有波动的。当门被打开的一刹那,房间里的灯灭了,红枣木圆桌上摆着一个大蛋糕,上面插着两根红色的蜡烛,在整个夜色中摇曳。儿子正在屋里玩小汽车,见林峰进来啦,便踉跄着跑上来,呢喃道:“爸爸回来了,爸爸抱。”林峰一楞,想不起今天是什么日子,但确实使他感动,毕竟这种温馨的场景以前有过,今日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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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12:21:00
等于荫回去时,已是晚上十一点了。客厅里很空,保姆已经哄着小元瑞睡了。婆婆卧室里的灯本是亮着的,见于荫进来,便熄了。于荫什么也不说,直冲到房里,收拾衣服行李,将小元瑞抱起来就朝外走。保姆问干吗去啊,这么晚了。“去死!”于荫喊道。就在出门的那刻再瞥一眼婆婆的卧室,房门仍旧紧闭着。

一路上,于荫都疯疯癫癫,念叨着“不理我,都不理我,都是死人,死人!都不理我,都是死人,死人!去死好了……”。

回到那别墅,突然感觉那是一座坟墓,自从踏进来的那一年那一刻,自己已被变成半个鬼了。

于荫给田豆豆打电话,大哭。给父母打电话,亦大哭不已。众人都安慰了许久。终了,都还是劝她多忍耐一些,别太冲动,婚姻并不是冲动就能挽回的。一切都会过去的,慢慢忍吧。

忍?等?何日是个尽头呢?

这次火锅店事件,于荫也感到自己做得有些过了,别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疯子,其实,处于婚姻危机中的女人才是真正的疯子。虽然有些内疚,但后来几年每每想起此事,于荫就后悔当时不该手下留情,就朝那骚货的脸上泼去,哪怕自己坐上十年牢也值。

一连几日,整个别墅都特别安静。林峰是不回来了。保姆也因工钱开不出而告退了。电话除了父母打几个来,再没了别人。于荫的心一直揪着,像只被莫名抽了一鞭子的小猫,蜷缩在某个角落;更像做错事的祥林嫂,一行动便浑身哆嗦。最使女人痛心的不是亲人骂自己,打自己,而是最亲的人帮外人说话,尤其这个外人是个女人,是个漂亮的女人,是个妖魔缠身的女人,是跟自己争夺至爱,自己却永远都无法战胜的女人。越想把这女人身上的妖气释放出来给大家个明示,众人却偏偏指责你,袒护她。这次于荫可谓一败涂地,士气大跌,心虽不甘,却又无可奈何。目前,暂且从别人乌蒙蒙的印象中隐蔽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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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娜泰山 发表于 2005-12-6 08:56:00
以下是引用[I]雪克[/I]在2005-12-6 8:46:28的发言:[BR]。

纳兰容若的饮水集立意即出于此,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

得,我又跑题了。嘻嘻

你也在读纳兰词吗?好多人都很喜欢啊。
据说钠兰性德有几分贾宝玉的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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