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天地散人在2007-8-16 15:44:56的发言:
呵呵,好一篇害人害己的YY文。 ---------------------------------------- 网上流传的文章,原作者或是yy,或是态度随意,总之不必太当真。如果有空,欢迎稍微指正几处,普及一下常识。给我们开开窍。呵呵。
其它的先不说,先说说下面这一段: 枪法、剑法只有中国才有, 日本和西方都没有。 日本的剑盗是刀法, 而且还是送命的 笨刀法。 西方的大剑也是刀, 非常原始、朴素的刀法,不讲究变化, 打起来要吃亏, 越用力越倒霉。 这一段真是将作者的不学无术、想当然表露无遗,请容许我这样说,虽然不太友好,但我想我是直摔的。要知道在日本有一种武道(或运动)叫“剑道”。但是我想,大家都没见过“日本剑”,除非在日本庙宇见到作为奉献给神灵的供品。倒是“日本刀”经常见到或听到,当然,世间3大名刃之一,值钱。而大家见到的在“剑道比赛”中选手使用的那根“竹”制物品叫“竹刀”。当然,也有人叫它“竹剑”,我也没办法。但有一点,在所见到的关于日本武士及士兵使用的无所例外是“刀”。 那为什么明明拿刀用刀,却要叫“剑法、剑道”呢?是这样的,日本的“剑道、剑法”来源于中国,而在遥远的中国古代,剑(春秋青铜时代单手,秦汉铁器时代双手)的出现比刀(汉代)早,那么有剑(双手剑)就产生了“剑法”。而当刀(双手刀)在战场上取代剑成为常规武备的时候,并没有同时产生一种“刀法”。即双手刀法仍然与使用双手剑相同。这样,我们就知道,原来是日本刀的使用方法叫“剑法”。而不是日本剑的使用方法叫“刀法”。惭愧! 至于日本刀的“刀法”是不是---送命的“笨刀法”?我想,我没有这个判定的权力和能力。或者我可以引用 明 戚继光著《纪校新书》的一段文字来表明我对原文作者的抗议。十二卷本《纪效新书》卷4《短器长用解》中说: “长刀,此自倭犯中国始有之。彼以此跳舞光闪而前,我兵已夺气矣。倭喜跃,一迸足则丈余,刀长五尺,则大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遭之者身多两断。缘器利而双手使用,力重故也。”一些人啊,好好读一读 戚少保在看到自己的士兵在阵上遭遇不测而写下的文字吧,读100遍,要能背、能默写。只有这样才能知道到底是谁在送命。不要再小看日本人了,我们虽然比他们聪明,但他们绝对比我们实际和能干。 至于西洋剑法,本人就更不好说了,主要是不了解。但就我见过一些西洋重剑的“剑谱”,非常详细,一招一式都根据人体结构及物理作用力原理分解,比起我国的“剑谱”可谓更适合凡人学习,最起码容易普及,人家还进了奥运会了。当然,用这种给凡人学的剑法跟“神仙”打起来可以肯定要吃亏。 好了,终于写完了。他就这么一小段,我就要写这么多来说明和反驳,太累了。 我要说明一点,我的本意并非针对楼主的转贴热情,奈何如鲠在喉。老实说,这通篇充满的只有YY(意淫)。我只是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不希望原文作者再误导一些不太清楚实际情况的网友。我将对我的发言负责到底,如原文作者及其他网友对我的发言认为不太恰当的地方请指正。有则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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