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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对葡萄牙,下半场刚开始几分钟,年轻的列侬在场边兴奋地准备上场。 他满脸痛苦地把队长袖标交给这辈子最好的兄弟和搭档加里,拍了拍小将的手走到替补席——然后竟然是掩面而泣——从认识他到现在快十年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哭泣,可能也是最后一次。四年后在炎热的南非,那时已经35岁的他,可能早已消失在喜新厌旧的人们的视野了。 不用再考据他该叫贝克汉姆还是碧咸,只是不要再叫他小贝了——早已过了而立之年的男人还能称小么?只是这个“贝”却让他一直“背”着一直到现在成了最后的“悲”。在看到他落寞地向球迷挥手告别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心底,原来这么多年来,还是割舍不了看球最初的那份感情。虽然我一直强调足球场上我唯一的偶像是吉格斯,而或许,他,是我青春岁月里无数悲欢离合的一个缩影,见证着我从一个男孩走向一个男人的崎岖之路。 看球九年来,我看着一个男人的身世浮浮沉沉,九年一觉,才发现花花世界原来像梦一场。想想这些年来,贝克汉姆从一个阳光男孩、再到英国罪人、再是明星丈夫、曼联英雄、再到时尚宠儿、到英格兰救世主、复仇王子、然后是远走他乡、到再一次的点球罪人、再到现在拼到呕吐依然被人指责的贝队长,从金发飘飘到冷酷光头再到莫希干头再到艾弗森头再到短发到长发再到如今普通而依然英俊的发型,其实,不管外表怎么变,不管媒体怎么说,他依然还是原来的他。 太多的人怀疑他在场上的能力,那是因为太多的人把目光放在场外的他。他的足球天赋比很多人都差,而他在球场上的成就却比很多天才都高,其实一切都只有四个字:勤能补拙。都说他的任意球好,有谁知道他从小对着父亲的车库大门练习任意球时的执着与艰辛。从曼联到英格兰再到皇马,在比赛里他的跑动距离跑动范围都是队里最多的那几个之一。在01年世界杯预选赛对希腊,在他成为英格兰救世主的那场比赛里,我记得有人统计他全场的跑动距离是两万多米。他就像球场上的阿甘,不断地奔跑;又像球场上的华莱士,为了心中的信念战斗到最后一刻。只是如古希腊神话里的英雄人物一样,最后都不得不以悲剧收场:俄狄浦斯再怎么自残也抹不去那永远的罪名和伤痛、赫克托再怎么勇猛也难逃死后还遭鞭尸的命运,贝克汉姆也如此。他不是那楚楚动人顾影自怜的水仙之神纳西萨斯,他是勇猛的永远战斗的阿基里斯,虽然无所畏惧,却难逃角落里的暗箭,点球的宿命,永远是贝克汉姆、是英格兰的阿基里斯之踵,而几次和足球先生的擦肩而过,与颠峰的失之毫厘,则是他生命里永远不能承受之重。 然而,他就这样走了。拍着队友失落的肩膀,安慰着痛哭流涕的铁汉费迪南德。皱纹早上了他的额角,眼神里的轻狂早已消失,只有深邃的眼眶后那坚毅的眼神里却透出绝望的色彩,才让我们想起,这应该就是他在世界杯这个舞台上的最后演出,没有鲜花与奖杯一色,只有眼泪共汗水齐飞。
世界杯以来,围绕着贝克汉姆该不该上场适不适合当队长的争论太多了。他却一再的沉默,一再地用自己那独步天下的圆月弯刀一次次地拯救着脆弱的英格兰人和丑陋无知的埃里克森。我有时在想:如同他没有长得这么英俊,他还会受到那么多的指责吗? 对于媒体来说,贝克汉姆是个符号。他是媒体造的神也是媒体毁的人。从96年那惊世骇俗的吊射成名以来,从他和维多利亚走到一起以来,媒体终于找到一个可以供起来的财神——有他在不愁没饭吃。是媒体的造势,把他推向一个职业球员在声名上的最高点,一个前无古人的高点;同样也是媒体的推波助澜,把他一次次地往火炕里推。 我们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贝克汉姆:一个是媒体中一会是英雄一会是罪人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巨星(包括场上场下),而另一个,则是勤奋地勇敢地战斗、一直兢兢业业地在球队的右路在中路甚至左路奔跑然后用自己那世人皆知又防不住的绝技一次次拯救自己的球队的球星。 十年梦醒。 其实,这十年来,变的是他的容颜、是媒体的嘴脸、是我们慢慢远去的青春岁月。而他的人一直都在那里,一直都站在被别人伤害过的地方。他的努力与汗水、他的奋斗与悲情,一直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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